“同去,同去。”
凑热闹是人的天性。
一群本来还在热聊着的江湖🕂人🁪将🞝🕅小二拉住,让他带着大家赶往命案发生之处。
一群人兴致勃勃的来🀹🁫🈲到后院🕂的一间屋子🃘内,入眼一片惨烈的景象。
让一群过来的江湖客,都有点后悔跟着🃘来凑热闹了。
只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整个脑袋都爬满了黑色的蛆虫,密密麻麻的在脑袋上乱窜,在这些蛆虫的滚动中,偶尔还能从缝隙中看到露出来的头骨,里面同样有蛆虫在进进出出,让人👩恶寒,而且还有难闻的味道在一个劲往外冒,奇臭无比。
“这么多蛆虫,这些人怕是死了很🝪🍼🍜长一段时间吧!”🖧🕃
有江湖人士惊疑出声。
“不,昨天晚上我收工🙻🏢睡觉前还看到掌柜的,还有小六子,他就是跟我交的班。”
被人拉来的店小二,腿脚打着哆嗦道。
“报官吧!可能是什🀹🁫🈲么魔门邪教,杀人🃘夺财🛑🛫。”
有人做出猜测🇫🛤🞙,然后大家点头附和,一个个捂着鼻子🖧🕃走了出去。
如果人🟎🜃⛅是被砍死,或者毒杀,甚至是折磨而死,他🜉们都有兴趣研究一番,凭借江湖经验与💪蛛丝马迹,找到凶手,凭此出一出风头,响一响名号。
可人死的♝这么诡异,恶心,待的时间久了还难免沾上晦气,他们实在没心情为了出风头去研究。
不🜿🇷过,虽然大部分人都走了,但还是有三个人留了下来,其中就有楚朝阳。
看着面前的三具尸体,他出脚一勾,将胖🍵🌛⛜掌柜的裤脚勾😫开,发现他的脚并无异状,跟常人无异,用脚轻轻一压甚至还有弹性,他蹲下来指尖一碰,发🟡现连温度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