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搜遍自己的记忆,苦思冥想也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冒犯人鱼的事情,哦,对了,亲一口的话,算是冒犯了。
那也不能亲一口就算吃了吧,你们人鱼对这方面判定如此随便吗?
岂有此理!
哦,对了,吃逆鳞算了一次,他总说吃了我的逆鳞就是我的人,可他还是一个宝宝,不懂事扣一块鱼鳞吃怎么了?
犯法了吗?
怎么就叫吃了不认账?
“我没有!”欢欢再一次确定自己记忆不曾有缺,没有做过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更不会做出什么不负责任的事情,这高帽子他不打算戴,这罪名太冤枉了。
好歹等我坐实了,你才宣布有罪吧?
想想又不犯法!
潘森的长指细细地摩挲着欢欢的下巴,他的下巴生的好,皮肤细腻,下巴精巧,成年男子会有的小胡渣他一点都没有,白白嫩嫩,手感极好。
他生出一种肤若凝脂的感觉。
欢欢粗暴地打落他的手,“不准摸了!”
潘森双手撑在栏杆上,把欢欢困在他的胸膛和栏杆之间,动弹不得,人鱼身上自带着一股淡淡的松木香,像是人鱼油脂燃烧的味道,他的脚尖抵着潘森的脚尖,微微一动就碰触到他,欢欢呼吸都放轻了,仿佛呼吸重一点,两人的气息就会交缠在一起,亲昵而无措。
“上一次在我家看电影,还记得吗?”潘森侧身在他耳边轻声问,热气往他的耳朵里钻,潘森清清楚楚地看到欢欢的耳朵一寸寸地变红,染成了鲜血的颜色。
他的唇几乎碰到欢欢略带冰冷的耳垂。
耳垂上还戴着和他同款的冰蓝色钻石耳钉,细碎的阳光落在耳钉上,折射出灿烂的光芒,几乎迷了他的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