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真是……太好吃了。”
吉米一边咀嚼着腊肉片,一边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在他身旁,罗恩不停地附和着点头,手中拎着一个硕大的火鸡腿。
珍妮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她抿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接着将目光放在了姜晨的身上。与罗恩和吉米不同,姜晨吃饭的动作总是缓慢而优雅,他从不用手掌抓拿食物,而是用餐叉和餐刀将肉块撕裂以后,再放进嘴里细细品味。
珍妮觉得姜晨就像是一位贵族,她很喜欢看他吃东西的样子,因为那算得上是一种享受。这么一对比,她觉得自己的弟弟简直就像是没吃饭的土匪一样。
半个小时以后,桌子上的食物有大半已经进入了罗恩和吉米的肚子里,两人依靠在椅背上,嘴角四周都沾满了油脂,脸上皆是一副满足的表情。
“喂,姜晨,为了我们的友谊,我真应该和你再干一杯!”
罗恩端起酒瓶,为自己和姜晨的杯子里各倒上一些葡萄酒,然后举杯继续说道:“我得承认,认识你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有,你真够朋友!来,我们干杯!”
罗恩一口气将杯子了的酒水全部喝完了,他的脸颊上泛起了两坨红色,显然已经处于微醺的状态了。
也不知道是酒劲的原因,还是内心高兴的原因,罗恩一手搂着吉米的肩膀,一手搂着姜晨的肩膀,开始放声高歌,这还不算完,过了一会儿,他甚至扭动着肥胖的身躯在屋子中央跳起了舞蹈,一幅很滑稽的模样。
看着这一幕幕好笑的场景,珍妮有些摸不着头脑,罗恩似乎有些太过高兴了。
晚上八时,庆祝的晚餐结束了。桌子上一片狼藉,不过珍妮因为喝得酒有些多了,所以就没有像往常那样收拾残局,而是直接上楼打算休息了。
罗恩、姜晨、吉米三人又在桌子旁边聊了一会儿,接着也一起回到了房间。但是罗恩屁股刚坐在床上几秒钟的时间,很快就又起身去了隔壁的珍妮房间。
“看来他是想要打算说服珍妮。”吉米依旧打着地铺,“也不知道珍妮会不会同意,要我说,珍妮和我们一起去卡姆城是最好的选择,毕竟白林城太落后了,什么有趣的事物都没有。你说是吧,姜晨?”
“嗯……”姜晨躺在床上,随意地应了一声。
“我已经想好了……”吉米又说,“等到了卡姆城,我就去找餐馆里找一份活计,虽然在那里可能会比较辛苦,但吃喝应该是不成问题,而且工钱应该也还不错。如果餐馆不需要我的话,那我就去当一名铁匠学徒。你觉得这怎么样?”
“还不错。”姜晨语调平板地说,“你的体格有些瘦弱,当铁匠学徒的话应该会很辛苦,所以去餐馆会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