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花鸡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如果说一开始崔墨白还想拒绝,当他尝到第一口肉味的时候,他就已经忘了自己在哪儿了。
双手捧着接连啃了好几口,他才反应过来,呛了一下,尴尬地红了耳根,“咳咳……”
凌天若无其事地将饭盒递过去,“噎到了吧?喝点稀饭顺顺。”
“哦。”崔墨白长睫颤了颤,心里无比感谢凌天给他台阶下。
为了缓解尴尬,他喝了一口稀饭,没话找话道,“你是怎么想到用这个法子做野鸡的,实在是太香了……”
然后就看到凌天把饭盒拿了回去,自己喝了一口。这是个很平常的举动,他一个下放的知青也没有那个条件讲究,偶尔也会跟人共用水杯和餐具。
但是凌天不一样,他手握饭盒的方式很男人,举手投足似乎都充满力量感,随意,可是又不显粗俗。
凌天长得高大结实,浑身的气势又强,崔墨白都没怎么仔细看过他。今天这一打量,才发现对方眉眼深邃,其实长得相当俊朗。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没有锅,只有这个方法做出来的鸡肉口感最好。”凌天想到后世让人眼花缭乱的叫花鸡做法,心里不由感叹起这一世的伴侣实在单纯,有点可爱,想……
算了,他什么都没有想!
发现崔墨白一直盯着自己,他挑了挑眉,问,“怎么?”
“没,没什么。”崔墨白手一抖,下意识地收回了目光。
崔墨白看着斯斯文文,弱不禁风,其实食量比起凌天也不遑多让。当然,这也是因为凌天闲着,他还下地干活的缘故。两人各自吃完了一只野鸡,还有凌天带去的窝头和稀饭。
崔墨白很小心,吃完在水潭边摘了几株植物的绿叶子,“放在嘴里嚼一嚼,可以去味儿。”
凌天定睛一看,原来是薄荷,顺手塞进了嘴里,边嚼边告诉崔墨白,“你下午别去上工了,跟我去趟镇上,我们把东西处理了。”
“你是想……”崔墨白一点就透,马上反应过来了,“那么多东西,有人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