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了一再点头,觉得这恒屋实在太可恶了,路劲真好。
小灰灰还对我说,以后宁波这边,只同雷经理和范经理(他们的法务部经理)联系。
然后等到七月路劲真的给我发协议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不太对劲儿,还没意识到这个协议是一个坑。
而几乎就在我拿到协议不到两个小时,有一个绍兴的电话,当时就说自称自己是业主,问我要不要维权。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怎么有我的电话号码?恒屋的间谍?很是警惕,那边的非常无语,说要不都是因为路劲维权的事情,才不会联系你呢。
我被搞的有些懵,就说要考虑考虑。
之后就去找了律师,律师说,这个协议是有坑的,因为在协议里,第一,律师费和诉讼费是我自己出——这和早先的承诺完全不一样;第二,这个协议标明的是,如果输了官司,路劲会垫付,而赢了呢,那就和路劲没关系了,赢了而又拿不到钱,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第三,路劲把自己本来模糊不清的大概有责任的地方全部推脱开了。
这就是一份对业主没有丝毫有利而充满了甩锅意味的协议,但直到这个时候,我还想着是可以协商的,于是就找那雷经理说,雷经理说会转达,然后我又说了其他业主的事情,雷经理说这也是业主为了自身权益,我听这话好想同间谍没关系,就同早先那位打我电话的联系了。
这位女士姓章。
的确也是路劲的业主,然后,她告诉我,其他业主都拿到钱了,只有我们七户没有!(看看上面雷经理说的--)
他们买的是二号楼的,唯有我是四号楼的,整个四号楼也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没拿到钱!
我听了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我TMD真是一个傻白甜!
在这时候,我还抱着希望,想着之间也许有我不知道的什么事情?
于是又和雷经理联系,我说雷经理啊,咱们早先聊的那么好,怎么这信息都对不上啊。
然后高、潮来了,雷经理对我说,他辞职了!
现在只是在做一些转达工作!然后让我去联系范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