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扮都一样,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依丽尔这个大匪首,俘虏们骚动起来,一个长着满脸落腮胡子的家伙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叫道:“你们解放军欺负女人,不是好汉有种的咱们拉出去比试比试。”
呵,还真有胆子大的,既然想比试也很好办,李勇又命令几个战士:“去,把那个好汉也拎出来。”
警卫排的战士又上去了几个,把刚才嚷着要和李勇比试的家伙扯了出来。
李大旅长示意战士们把这个大胡子土匪放在距离李勇二十米左右的地方,然后从腰间的皮套里把手枪掏了出来。
全烤蓝的枪身,精致的防滑花纹都说明这是一支做工十分优良的军官自卫用手枪,李勇仔细摩挲着枪身,好象是自言自语,也好象是给别人听:
“多好的手枪啊,美国的约翰——勃郎宁设计,比利时定制,口径765,弹容量七发,正经的进口枪牌撸子,至从缴获以来还很少使用过,今天就拿你开开张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被推出来的大胡子的能听得懂语普通话的,这家伙嚎叫着:“你的要干什么?你好汉的不是。”
“好汉?你们攻打富康县城的时候想到什么是好汉了吗?你们把妇女脱光衣服绑在马尾巴上拖死游街的时候想到什么是好汉了吗?你们让十几个县城的百姓民不聊生的时候想到什么是好汉了吗?”
哗啦一声推弹上膛,李勇稳稳的举起了手里的枪牌撸子,对准十几步以外大胡子的脑袋,轻轻的一抠扳机,乒,一发子弹打了出去,眨眼间这个大胡子被一枪爆头,红白脑浆蹦了一地。
一枪下去震撼全场,**旅的战士们到没什么,这样的情况他们看多了,可是那几百个被抓住的土匪就完全懵掉了,因为他们接触或者知道的解放军军官里还没有这样的人物,杀个人就跟杀只鸡一样。
几年的战争生涯让李勇早已经脱胎换骨,各式步兵轻武器都能熟练应用,手枪的准头掌握的也非常好,二十米左右的距离打一个人的脑袋基本上不用细看。
“被抓住了还他吗的一点自觉性都没有,还要跟老子决斗,这就是决斗。”李勇吹了吹枪口上的烟雾,把枪牌撸子又插回了腰件的枪套里。
被震住的不光是土匪,那几十个工作队的学生们也糊涂了,咋地?咱解放军的旅长这是在干什么?这算不算犯纪律,一个学生悄悄问身旁的老兵:“班长,班长,旅长这是啥行为,是不是杀俘虏?”
老兵回手给这个学生的脑袋上就来了个暴栗:“你小子不会说话就老实看着,什么叫杀俘虏?咱旅长怎么会犯错误,这是在执行战场纪律,不听话就得被收拾掉。”
学生还是不明白,继续追问道:“班长,班长,那什么时候才叫俘虏。”
班长回身又给他了一下:“书真是白念了,脑袋怎么有点不好使了,旅长是咱们部队里的首长,首长说什么时候是就什么时候是,说不是就永远不是,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