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路越过主城区曾经繁华的美食城,路过大型mall,双眼打量着这座看不清的城市、看已经被遗弃的曾经的生活区域。
还好,Dawn城的居民大多逃得比较快,危机意识强,在这次沉没中应该不会有太多死伤。不过前方的公路应该会堵了,毕竟一路上逃亡群众的数量只增不减,所有人都朝着一个地方去,只是看各自是否有活下来的本事。
陆征河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但步子还是不稳。
偶尔因为嘴上放肆,他挨阮希几脚踹,还笑容满面地求饶,这让阮希不得不怀疑四年后的陆征河是不是真的换了个人,怎么性情都变了不少。
他们在路上捡到一只被其他车辆撞死的野兔。
阮希拎着野兔的耳朵站在路边,没觉得饿,想找个地方埋了,算清理路障,不然被其他车辆再撞一次也不太好。
结果厉深兴高采烈地飞奔下车,抓过兔子一头栽进草丛里,说今天开荤,给大家弄一道拥有北国风味的菜肴。
阮希点点头,用水冲掉手上的血,又小跑回车上,慢悠悠地踩下刹车,将车停靠在路边。
陆征河看他刚刚抓兔子的样,问他:“不害怕?”
阮希懒得回答,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看他有没有老老实实地将腿搭在能够帮助伤口恢复的位置。
半晌,他才想起要回答陆征河的提问,“我在上学的年纪就进过猎场。只是骑马让我很不适应,所以没有参与过狩猎。”
噢,就是因为骑马摔了好几次,屁股疼得要死,有次摔得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负责陪他训练的手下认为“有碍观瞻”,影响阮家颜面,还在大白天把雨伞打开,遮住地上的阮希,并且不停地催促他:您快站起来呀!
一想到这些堪称荒谬的事情,阮希又好气又好笑。但现在什么都已经过去了,他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再去回忆它们。
陆征河没接话,心想Zenith城的大家应该会很喜欢阮希。他自由、坦率,勇敢又聪明。
阮希用手撑着膝盖,“你的腿好些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