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决定还是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干翻特别行动队,那完全是在痴人说梦。
虽然他觉得华尔街的那个铜牛着实碍眼的很,但lv2的他要是一长戟砍下去,说不定要被反震给震死。
年年华尔街敲钟的时候,可都会有几个倒霉蛋被反震给震的倾家荡产,他可不想做那个倒霉蛋之一。
“好弟弟,我看你特别有眼缘,要不是着时辰实在不对,我都想跟你当场结拜了,这样,我叫木歌,你可以叫我木哥。”
木歌看了砍眼前的李恒,身上的黑色风衣一看就是地摊货,但有一说一,这小子长的是真的有点帅,就是这个死鱼眼太出戏了,看着就一副不靠谱的样子。
但如果这个小子真像他说的那样能打的话,那一直压在他心里的那块石头应该可以落地了吧。
“好的,母哥,你給弟弟指条明路吧”
李恒又从风衣里拿出了一袋面包,撕开了面包的外包装,一股麦香散发出来。
李恒轻咬了一口面包,草莓酱的甜度恰到好处,甜中略微带酸,淡淡的草莓香跟全麦面包的麦香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杂而又幸福的口感。
最妙的是草莓酱里的草莓籽更令面包的口感层次丰富了起来,实在是草莓面包中的精品。
“你是有口音吗?算了,我跟你讲,这个戒指在深渊的巨人坟墓里可是还有呢,这只是一枚尾戒而已。你想想,一个人有几个手指头?”
木歌伸出自己的手指,示意了一下李恒,随后翻动着自己的手掌,随后握了握拳头。
“你看,说不定有十枚戒指呢!”
木歌的神态就好像一个传销大师一样,他已经决定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那可是深渊传送门不是都已经消失了吗?我去哪能找到深渊传送门呢?”
李恒喝光了最后一口咖啡,将纸质的咖啡杯扔进了垃圾桶里,随后又咬了一口面包。他觉得木歌说的是对的,既然已经有尾戒了,那肯定会有其他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