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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曼就带着傅华去了一家一坐一忘的饭店,在朝阳区三里屯北小街,看到名字,傅华就很喜欢,很有禅味,似乎进入到饭店就能忘记一切烦忧。饭店内一色的木质桌椅,原色原味,很有丽江驿栈风格。恍惚的音乐,懒散的阳光,让人不自觉的就有一种安逸的感觉,时光到这里好像就停滞了。
坐下来之后,傅华笑了笑说:“小曼啊,原来也会喜欢这么静的餐厅啊?”
汤曼笑了,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我更愿意闹腾一点的。不过这里的菜色还不错了,我觉得这里有特色,会喜欢。我请的客嘛,让感到好才行啊。”
傅华就笑了笑说:“那谢谢了。”
虽然小清新的风格跟丽江庭院近似,但菜品却是有很大的不同,特别的几款鲜花入菜的菜肴,又漂亮又芬芳,别有一番趣味。两人也没什么要商谈的事情,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边吃边聊,悠闲自在,倒是很贴合这家饭店的意境。
两人正在吃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经过汤曼和傅华的桌子的时候,女人停了下来,指着汤曼说:“诶,这么巧,也在这里吃饭啊?”
汤曼愣了一下,看了看那女人,印象中好像不认识,便笑了笑说:“好像认错人了吧?”
那女人笑了,说:“怎么会,不是汤少的妹妹吗?”
傅华听这女人提到了汤言,就抬头看了一眼,眼前的女人瘦尖的瓜子脸,细眉之下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挺直的鼻梁,脸上的皮肤白皙,倒是一个美人。这种美如果看在别人的眼中,一定会有惊艳的感觉的,但是傅华是跟吴雯那种国色天香的花魁有过很长时间的接触的,这女人跟吴雯相比,倒还是有些距离的。不过也算是美色啦。汤言的女人还真是差不到哪里去。
汤曼看女人点出了她的身份,不由得愣了一下,她印象中还真是没有这个女人的,也许是哥哥什么时候带着这个女人跟自己打过照面,所以她才会认识自己。便笑了笑,说:“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女人笑了,说:“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们是在鼎福俱乐部见过的。”
汤曼一下子恍然了,她冲进哥哥在鼎福俱乐部的包房的那一晚,在傅华离开之后,这女人有过来跟汤言打招呼,哥哥介绍过这女人,说她是鼎福俱乐部的老板,叫方晶,当时她还觉得这女人年纪轻轻就开了那么一家豪华会所,算是个人物。不过那天两人仅仅互相点了个头,也没交谈过,事后自己就把这段事情给忘了。谁知道今天会在这里碰到。
汤曼笑了起来,说:“我想起来了,是鼎福俱乐部的老板娘,也来这里吃饭啊?”
方晶笑了笑,说:“一个朋友跟我推荐了这边的菊花蜜柚,我就想来尝尝啦。这位朋友是?”
方晶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傅华,也看到了傅华看了她一眼之后,就垂下眼帘的表情,她是一个对自己的容貌很有自信的女人,已经见惯那些初识男人看她的惊艳的表情,傅华的淡然就让她心里有些失落。不过她也是知道汤言汤曼的来历的,这个男人也许是汤曼的男朋友。作为汤曼的男朋友层次应该是很高的,对她不那么感兴趣,也不是很令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