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叶米奋笔疾书的不是酸疼的手腕,而是咕噜噜直叫的肚子。
她抽了抽鼻子,好像闻到了肉味。
“哪来的肉香味?”难道是隔壁领居偷偷炖了肉。
扫了眼快写完的大字,又闻着肉香,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学习,叶米搁下笔,起身循着肉味找出去。
这一找就寻摸到了自家厨房。
“哇!今天家里有什么喜事吗?”惊喜地蹦哒进厨房,扒拉着男人的肩膀探头往咕噜噜直冒泡的锅里看去。
奶白的骨头汤被熬出精髓,混合着翻腾的粉条和菜叶子,馋得叶米眼泪从嘴巴里直往外流。
“你想给我洗衣服就直说,不用使这么迂回的手段。”景子恒上身微微后仰,镜片后的清冷双目中满是嫌弃。
叶米小脸一红,胡乱抹了一把嘴,一手干燥,擦了个寂寞:“……我没流口水。”
“没说你流口水,注意你的手。”修长的食指点点叶米黑乎乎一片的小手。
叶米低头看,也看到了自己脏到没眼看的双手,不禁讪讪一笑,将手从景子恒身上拿下来,背到身后,假装它们不存在。
“刚刚练字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
家里翻来覆去只找到了铅笔,她就只能用铅笔写大字。
那支铅笔质量不太好,碳芯不仅容易断,而且碎末还飞得到处都是,加上叶米自己写作姿势不太好,总喜欢趴得低低的,看起来不像是在写字,反而是在吃纸。
所以双手才被弄得这么脏。
“大字还差多少?”景子恒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