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则说:“其实你们真的不必要这么担心,我们国家现行的政策是倾向于让政府多做一些裁判、监督的事务,而非把政府纠缠在一些琐碎的经济经营事务当中去,现在对这些小企业,政策倾向是国退民进,而非国进民退。而就纺织厂这个个体来说,他在发展初期,是获得了一些红帽子的好处,但是国家并没有实际投入,我个人感觉,这种企业更应该被认定为私营企业,而非国有企业。其实云山县原先的做法我就很赞同,我感觉不能因为是那个县长被胁迫这么做,就认定他的做法是错误的,这种做法本身没错误,之所以那个县长被胁迫了才肯这么做,我个人认为,是那个县长本身想借此勒索那家企业主吧。当然这是我个人的一种认识,仅供参考。”
说:“我们会慎重研究一下宁先生的看法的,看怎么妥善处理这件事情。”
谈完这些之后,宁则在和金达的执意邀请下,去了海川,召集了海川市常委会的全体成员,一起听了宁则做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看法的讲座。
消息很快传到了省里,讲座还没结束,郭奎书记亲自打来的电话,说和金达两个人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宁则到了东海了也不通知他们一声。郭奎是认识宁则的,起因是郭奎听过宁则经济学方面的讲座,郭奎当时对宁则的学识水平就很赞赏,讲座完了之后,还专门向宁则请教了几个东海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两人因此熟悉。
随后郭奎跟宁则通了电话,郭奎盛意拳拳,一定要邀请宁则到齐州坐一坐,他和吕纪省长有很多问题想跟宁则探讨一下。还说宁则如果不答应的话,他和吕纪省长就从齐州马上赶过来,当面向他请教。
郭奎这么讲,宁则就不好太不给面子了,就答应了去齐州。郭奎就吩咐和金达要好好把宁则护送到齐州。
和金达就又把宁则送到了齐州,郭奎和吕纪一起出面接待了宁则,并且把能召集到的省委委员都召集到了齐州,跟宁则一起座谈,座谈会上,省委委员们跟宁则交流了关于对当下经济形势的看法,郭奎和吕纪也提出了不少关于东海经济发展的问题请教宁则,宁则也谈了一些他对东海经济的独到的看法。
郭奎和吕纪对这一次的座谈会都很满意,他们认为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他们弄清了一些原本有些模糊的看法。送走了宁则之后,郭奎表扬了和金达,认为他们请宁则去市委做讲座的做法很好,注重对国家政策的学习。郭奎知道宁则是为了作对云山县纺织厂的调研而来的,因此特别跟金达了解了云山县纺织厂的情况,指示两人对云山县纺织厂的处理一定要慎重,要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不要为了怕担责任,就一定要把云山县纺织厂认定为国有企业。
有了郭奎明确的指示,和金达的底气足了,就指示办理方山案件的人员,对方山的案子要慎重处理,同时指示云山县主持工作的孙涛,要认真研究云山县纺织厂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的政策重新作出对纺织厂的性质认定。
孙涛其实已经很了解和金达的意图了,常委会上金达和穆广的那场争斗已经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现在指示他认定纺织厂的性质,他马上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恰在此时,宁则的一篇署名章发表在国内的一家知名大报上,标题是《是侵占国有资产,还是国进民退》,在章里,宁则就云山县纺织厂这一典型做了分析,就云山县对待这家企业前后不同的态度做了分析,最后宁则得出了他自己的结论,他认为云山县纺织厂虽然带过红帽子,可是并没有实际性的获得国家的投资,在这么多年经营活动中又一直是方山家族独立在经营,应该认定为私营企业,所以方山的行为根本就不是侵占国有资产。章的最后,宁则提醒地方上的官员,要克制以往旧的行政管理模式那种对经济行为多方干预的冲动,从而避免与民争利的后果。对民营企业这种新生力量要多加维护,从而保护他们的茁壮成长。
舆论形势马上转变了,有人开始出来为方山说好话了,说方山胁迫常志的行为虽然是错误的,但也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自救行为,是可以原谅的行为。
云山县对纺织厂的性质认定也适时出来了,认定纺织厂是私营企业性质,方山的侵占国有资产罪不攻自破,方山被放了出来。方山都没事了,对傅华的质疑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就连穆广也知道无法再来攻击傅华了,他再也没提在常委会上讨论如何处置傅华的问题。
但这不代表傅华就毫发无损的度过这一次的事件,海川市委经过研究,最终给予了傅华党内警告的处分。
处分决定宣布之后,金达专门打了电话过来,说:“傅华啊,你对这一次的处分是怎么想的?”
傅华说:“我接受,我确实做错了事情,组织上处分我是很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