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拉斐特,今年二十七,是一名正直的保安官!
嗯,被驱逐的!
什么!?
你说我既然正直为什么会被驱逐?
对于这点其实我也很不忿!
我不就是把一个小偷的双手砍断,防止他以后再偷东西,又把他双脚砍断,防止他以后逃跑吗?
我不就是把一个人贩子卖给奴隶商人,让他们体会体会被卖的感觉的同时,也为自己赚点外快吗?
我不就是把强x犯的小弟弟给割掉,塞进他嘴巴里,让他吃掉,永远的防止他以后再犯吗?
我不就是把一个把一个抢劫犯浑身割的血淋淋,然后挂在一个船锚上,用他们来钓掉海兽上来,给自己补补身体吗?
我不就是把欺骗女人钱财的诈骗犯送进不可描述的店,让他们满身大汉,来换点钱弥补那些女子的同时自己也赚点小钱吗?
我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他们这么对我?
为什么他们要叫我魔鬼警长?
为什么他们要把我这么一名正直的保安官驱逐出境呢?
呼---
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