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就是这辆车了。
林夕指了指那辆奔腾,道:"我是打车去的,反正一个人也是这么点钱,两个人也是这么点钱,不如你和我一块去吧姜婶。"
姜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人家小伙子掏的钱,自己干嘛去蹭车子坐啊?而且,自己明明可以走到,只需要问一问路就行了。
姜婶刚准备说话,奔腾的车窗摇下,一个穿着打扮很浮夸,但一看就不值几个钱,发型也是很杀马特的三十岁…不知道算大叔还是啥…反正看上去很怪。但他自己感觉良好的人,出现在了林夕面前。
司机不屑的看了一眼林夕,卧槽,这是煞笔吗?都啥年代了,还穿这么破的衣服,加上这气场,一看就是个屌丝,他不屑的问:"是不是你叫的车子啊?"
林夕笑着回答:"是的。"
哼,这个臭煞笔,竟然还叫车?估计啊,是发工资了吧今天,司机懒得和林夕多废话,招了下手:"赶紧上来,我时间很宝贵的。"
这态度令林夕很不爽,但他转念一想,也是,人家司机就靠着一单一单去赚钱了,自己多浪费人家一分钟,人家指不定就少接一单。
哎,还是互相理解的好。
林夕招呼了下姜婶。把姜婶要说的话给打断了,道:"姜婶,别让人家久等了,走,一块去三附院。"
"啊?小伙子。可我跟你不认识啊,你带我去三附院,我多不好意思?"姜婶还是有点为难。
"没事的,打车不管坐一个人,还是坐两个人,三个人,都是这么点钱,我只是顺路捎带你一下,要是不顺路,我还不捎带你呢。"
司机一听。顿时乐了,这个小子是煞笔吗?不就打个车而已,还在这里让来让去,不知道还以为他自己的车子呢。
估计啊,是刚发工资,又好不容易打了一辆车,所以想要多拉几个人,就像他说的那样,反正拉一个人是这么价钱,拉两个人还是这个价钱。不如多拉几个人了。
真是够屌丝的这种想法。
哼,今天就偏偏不让你这种想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