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押解上警车,在警笛的呼啸声中驶向警局。
所有人的身份证都被收走,关在警局足以容纳二十多人的临时监控室里,疯狗跟他那帮混混离我们远远的,估计是刚才在恶斗中吃亏后有些怯,害怕再挨揍。
只是眼神儿还不善,尤其是领头的疯狗,一双眼睛恶毒的盯着我,就像是能喷出火来。我根本懒得理他。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监控室的牢门被打开,王浩、我、多情和胖子依次被叫出来提审。
坐在审讯室里,我感觉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这光从四人一起审讯就能看出来。要是事态严重,肯定都是单独审讯。
审讯室我也是第一次来,正对面一左一右有两个挂在墙上的摄像头,凳子有点像是学校的课桌,座位前放着一只挡板。
在审讯桌后,我再次看到了那位身穿白色衬衫警服的申跃军,他的态度略温和了一点,表情却依然严肃,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
在他旁边坐着两位穿蓝色短袖警服的警员。看样子一位是记录员,一位是协审。
那位记录员就是押解我上警车的女警,她扎着一只干练的马尾辫,在面前的文件上快速写着些什么。
依次报上姓名、年龄以及职业之后,申跃军开始说话。
“经过核实,你们四个以前并没有犯罪前科,为什么要聚众斗殴,妨碍交通秩序?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我说警关,我们也不想聚众斗殴,但是那个叫疯狗的家伙撞了我们的车不说,还下车就动手打人,我们完全是出于自卫的目的,被逼无奈,总不能任他们揍吧?
我还说我们的车上有行车记录仪,您看一看事情的经过就全明白了。
申跃军点了点头。
“你们车上的录像以及事发路口的监控已经核实过,加上围观目击者提供的信息,的确是对方违章、动手在先,责任明确……”
但随即话锋一转,变得严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