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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千里姻缘也好,说是见色起意也罢,反正就是从那时开始,南初无可自拔地喜欢上了他。

    彼时的南初可比现在了不起太多太多。

    c市鼎鼎有名房地产大亨的千金,从小被娇养着长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来不知烦恼为何物,活得肆意又潇洒,什么珍宝贵品没见过,自以为已经没有了什么东西可以勾起她的兴趣。

    然而对方只一个眼神,轻易打破了南初所有的自以为是。

    学长淡淡递过来的一眼,就让南初心甘情愿丢盔卸甲,举手投降,心脏以从来没有过的频率扑通扑通跳起来,不自觉放慢下来的每一次呼吸都在叫嚣着失而复得的心动。

    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公主,连喜欢一个人也不屑于藏着掖着。

    怀里一大束粉玫瑰本是来时路上随手给自己买的开学礼物,转手就和着自己满心爱慕一并送了出去。

    面对她这位陌生女孩儿送上来的花,对方并没有因为对方出色到从一经出现就被身边男生小声谈论的容貌而接下,只是习惯性皱了皱眉,嗓音带着清冷的疏离:“抱歉。”

    他好像并没有认出她。

    南初却一点不觉失落,低头四下看了一圈,最后将实现锁定在他手下一瓶还未开盖的矿泉水上,笑容更加灿烂。

    她指着水,一脸认真说:“这是给新生准备的对吧?”然后指了指自己:“我也是新生,所以四舍五入,这个就是给我的了?”

    说完,特别自来熟地伸手把水拿过来,又把花往学长面前一放:“谢谢学长,这是我的回礼,请收下~”

    特别大的一束粉玫瑰,夹杂着星星点点的满天星和其他叫不出名字的配花,连包装纸都是一片粉白,跟少女灿若桃李的面容相衬至极。

    她说:“学长,我叫南初,初见的初,你要记住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眼前粉成一片的少女色造成的冲击力太大,学长短暂晃神的功夫,生怕被拒绝的女孩儿已经抱着水跑了没了影,细软带笑的声音停留片刻便被打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