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官与吏是分开的,两种不同的体制,官员是由举荐以及科举选拔而来,具有品级。而小吏,相当于现在的临时工,地方官员只会之乎者也,具体办事还是要看下面小吏的能力,说白了就是,活都是小吏干,赏赐都是官员收
再加上小吏不能升迁,所以小吏们也没有太多的自律意识,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地去贪污,毕竟他们是没有俸禄的,每个月能拿到多少,全凭自己主官的心情。
这也成了一个矛盾体,有工作能力但是手脚不干净。
不过在洪武四年,官与吏政策才刚刚开始实行,现在有机会改变这一切
朱樉定了定心神,看了看太阳正当空,对龙一说道:“让铁铉将录好的口供交给毛襄,铁铉回布政使司稳住他们。所有人录完口供都关押在营内,军营外百米一律不许有人,发现有人打探立刻缉拿。”
朱樉说完,龙一就去安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