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主流审美,当地人喜欢读书的斯文人,清秀白净一点的比较好。
当然了,有了这种审美差异才是好事,算季巧巧捡到宝了!
贺英朗被季巧巧夸的几乎抬不起头来,他活到现在二十年了,从来没拥有过这种心情——高兴的快要爆炸了,可是又觉得不好意思。
季巧巧见贺英朗低着头不说话,就继续道:“我说的是真话,我一直觉得你很好看,高高大大的,多有男子气概啊!”
贺英朗这才抬起头来,沉声道:“你不嫌弃就好。”
“不嫌弃不嫌弃!当然不会嫌弃啊!……不过,我也有问题想要问你……”季巧巧慢吞吞道:“就是,你是什么时候看上我的啊?”
贺英朗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特别认真的回答道:“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发觉我已经喜欢你了……”
哎哟哟!
这就表白了!
他喜欢我呢!
季巧巧心里乐开了花,她都是个社会人了,可是一次恋爱也没谈过。
这头一回谈恋爱,就是个姐弟恋,还挺新潮的。
按照实际年龄,季巧巧比贺英朗大两岁。
不过这里的人比较早熟,贺英朗不管说话还是做事儿都比季巧巧成熟稳重多了。
如果不去想年纪这件事,季巧巧压根意识不到贺英朗才是个弱冠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