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学的本经是律。
然而,他最喜欢的却是道家的学说。
与纯粹把儒学学坏了的温柔相比,他始终认为,天地对于人的态度,就是放任不管,任由你自生自灭。
人一定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按照天地间本来的规律去行事。
天理,律法,人情,这三种东西是共生的,同时也一定是互补的。
没有一个绝对的。
所以,狄仁杰认为,人的一些权力是天生就有的,比如活着的权力。
他觉得一个人的命可以被疾病夺走,被意外夺走,甚至被野兽夺走,被饥饿夺走也是可以理解的。
唯独不能糟践生命,尤其是本族人对本族人生命的糟践,这似乎是狄仁杰所不能忍受的。
为此,他愿意放弃自己一贯的坚持,也要为生命本身讨回一个公道。
所以,当云初,狄仁杰,温柔三人坐在空荡荡的万年县死因监牢的时候,一豆灯火将三个年轻人的面容照耀的青虛虛的,看起来有些不那么正常。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这里商谈事情呢?”
“因为没脸见人,黑一点能掩盖我难堪的脸。”
“我们明明干的是好事好吧,至少是符合天道的好事,大可在光天化日之下讨论,我觉得雷神不会突然降下惊雷炸死我们。”
“你是说,让我把这事放到大朝会上去说吗?”
“很明显,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