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
急促的蹄声如同闷雷似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马蹄踏处,溅起大片大片的烟尘。
一支队伍正在疾驰,他们身着红色的军服,红色的盔甲,是一支赵军。
没错,这就是一支赵军,在大漠中驰骋的赵军!
他们正是李牧率领下的一千精锐,他们完成了挖匈奴祖坟的重任后,悄悄离开龙城,然后,李牧一声令下,让这一千精锐恢复了赵军的打扮。
挖掉匈奴的祖坟仅仅是李牧所要完成的重任之一,他的另一个重任就是要把匈奴引到秦异人预先选好的战场上,不能一走了之,还要留下蛛丝马迹,还要让匈奴不能追丢了,是以,恢复赵军装扮就很有必要了。
果然,李牧他们恢复赵军装扮,匈奴就如同见到臭鸡蛋的绿头苍蝇似的,紧追而来,一副不把李牧他们撕成碎片不罢休的样儿。
在赵军身后不远处,正有一队匈奴在追杀。这队匈奴人数不太多,不过五六百人,却是身材高大,极为壮硕,很是精悍,一瞧便知这是匈奴的精锐。要不是精锐的话,也不可能追上李牧他们了。
“讨厌的匈奴,总是甩不掉。”司马尚眼中如欲喷出火来,扭头打量这支匈奴,大是着恼,忍不住大声咒骂起来。
这支匈奴已经追了他们半天了,总是甩不掉。若是不能甩掉这支匈奴,李牧他们就有危险了。
“这要怎生是好?”
“依我说,我们不如回头干一家伙。把这些讨厌的匈奴干掉再走也不迟。”
“干掉匈奴?你以为那么简单?你不见这支匈奴身后有不少匈奴穷追而来吗?那叫一个多。黑压压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头。一旦我们被拖住了,就是想要脱身都难啊。”
不仅司马尚在着恼,就是一众精锐也在着恼。
他们没有说错,这支匈奴仅仅是匈奴的先锋,冲在最前面的匈奴。在他们身后,有不计其数的匈奴追来,若是他们被缠住了的话,要想脱身几乎是不可能了。
“传令。不要理睬匈奴,给我逃!狠狠的逃!”李牧眼中精光一闪,大声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