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小说>历史穿越>诸天从移花宫开始 > 第九十四章:独战群狼
    虽然是群狼,但是他一点不怵,所谓艺高人胆大。

    狼到天边不改性;狼窝里少不了骨头;狼是铜头铁脚麻杆腰;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狼狗打架,两家害怕;狼给羊领路最危险;狼最喜欢离群的绵羊;狼剩一口气时,还想吃羊;狼的头伸进羊圈,决不会谦虚的把身子留在外面.不能请羊管菜园,不能请狼管羊圈。

    狼众食人,人众食狼。披着羊皮的狼。狼行千里,改不了吃人。狼终究是狼,即使它是不吃你的狼。和狼在一起,就学会吃人。灰狼其为吾人之口令。汉极大,然不耐饥渴,失一狼,走千羊。

    狼是凶猛的动物,遇到老虎都不要遇到群狼。

    所谓畜牲不惹我,我不去招惹它,如果它招惹我,必叫它血溅五尺。

    江辰把剑鞘在地上,整个人闭上眼睛养身。

    这狼真有耐心,躲在黑暗中竟然不肯离去。

    它们以为江辰一个人好对付。

    慢慢的它们缩小包围圈,江辰那灵敏的嗅觉,都能闻到狼身上的臊味。

    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一只灰白、雄壮的狼率先走了出来。

    这只狼应该是这群狼的首领。

    江辰竟然从它的眼睛看到了灵性,有灵性的动物都有智慧。

    它张开了狼嘴露出四颗长长尖锐的獠牙,嘴巴的口水流了下来。

    它在江辰面前来回度步,江辰也不知道它的意思。

    狼的最凶狠锐利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猾、凶残、贪婪、狂妄、野心、雄心、耐性、机敏、警觉、体力、耐力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物性,统统等于零。

    这只狼如果后两腿直立起来,有一个成年男人的高。(五尺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