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需要的是一个英明的企业家,能带领公司一步步走向辉煌,而不是一个冒险冲动、盲目自大的领导人,葬送大好形势。
    赵子明即使握有公司绝对控股权,面对政府无声的压力,股东暗含的不满,下属的怀疑,他会不会乱中出错,甚至做出更离谱的决定?
    几乎是每个人都能想到的。
    一个失去人心的领导者,即使掌握再多的书面股份,也没有任何意义。
    真到了那一步,如果不想公司崩盘、事业溃塌,主动退出几乎是必然的选择。
    至于退出后是否能东山再起,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这一切都源于赵子明此次选择的方式—“恶意收购”。
    恶意收购与善意收购的区别在于是否会提前联系董事会和管理层。
    恶意收购一般是不联系管理层,甚至刻意要偷偷进行的。
    正如赵子明所做的,之前以各种手段慢慢收集ar的股票,等到了5的比例之后,就在市场上公开发一个收购要约(tender offer)。
    要约内容类似于:我要以25块钱每股的价格,收购公司40的股份,有效期为2个月等等。
    恶意收购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大量收购公司股票,甚至全盘100收购,占据话语权。二是收购一定量的股票,获取一定的话语权,然后影响董事会和其他股东,再慢慢把董事会和管理层换成自己的人,最终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既然是恶意收购,自然不得人心。
    当然,除了不得人心之外,坏处还有很多。
    比如说成本往往比善意的收购要更贵。
    因为善意收购一般已经是董事会和管理层批准的了,他们会充当一个“劝说者”的角色,告诉大大小小的股东,为什么应该同意这个收购,股东也更容易被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