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争之世,刺客横行,惊风乱趈金刀错,血肉淋漓白骨折,人人惶恐避之不及,而鲜有人知那影中谋食客的姓名。若非得要提及,只怕还不如那夺命的利刃来得让人闻风丧胆。
血液滚烫,喷洒洋洋,是那刀刃上最不缺的玩意儿。他们很自知,刺客,杀手,是最不能奢求个什么安享晚年的,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或是偶尔抽了风打抱不平,抑或是为了区区几十两的悬赏罢了。
他们同样清醒,世人憎恨其杀人如麻,厌恶其遍身血腥,唾弃其卑贱低微如蝼蚁,避之如虎狼蛇蝎。为了这身罪孽,没有人会发了失心疯,愿意说几句安慰话。别人有所求的时候,不过是要他们替自己做完成杀戮的那把刀子,替自己去沾染污血。
或有的赞誉都予东家做了嫁衣,唯独不会落在自己这孑然一身,目光所及皆是血流成河,这辈子的骂声如潮是无论如何也洗不去了。
舍下银子的主顾需要的甚至不是他,而是聊以跻身的“北岱”。
有人曾问他,是否知道何为恐惧。他道,相比于生存,恐惧何足挂齿?
生与死向来便是如影随形,虽惧怕死,而这是宿命,他无从逃避,也无路可退,更是别无选择。
他用刀剑,也用匕首,他的刀衔了塞北风霜的月光,又带着晦暗红尘中的一抹俗艳——是一人所赠与,音容早已模糊,他只记得那人名唤瑶娘。
男儿心性轻狂难抑,他不知节制,酷爱烈酒入喉,揣着几两银子便敢进烟花柳巷,求个一夜春宵。达官贵人嘲讽他愚不可及,兜里叮当响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真不怕变了穷光蛋。
白花花银子放身上迟早遭惦记,何不花了去?他不晓得人情世故多腌臜,心里头却比谁都明白,本就一无所有,哪里还怕失去些个什么呢?倒是可笑不过钱袋招摇的贵人们,这不上赶着等贼偷吗?
只是瑶娘要是瞧见这样的他,定是会厌烦的吧。
到临了,他也没能好好守住她。
她爹爹那样和蔼的脾性,也能生生将女儿许给豺狼人家。他眼睁睁看着瑶娘凤冠霞帔,被大少爷背出府门上了花轿。听说婚后她过得不好,也没能给娘家带来想要的一切。相反,老爷在朝堂卷入纷争,被一点点架空,才发现幕后的始作俑者是精心挑选的好女婿。
他亲眼看见,瑶娘的爹急火攻心,一夜白头,一口气没上来翻了过去。
府里没了主心骨,乱成一锅粥,时有下人偷摸携裹了金银财帛四散离去。他乐得没人管他,吃喝玩耍,懒懒散散混着日子。
他以为瑶娘会立刻被休回家,却并不然。半年后,她反而回来了。他不知道这段时间她经历了什么,但再也没见过她的笑。